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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沉迷脆皮鸭文学无法自拔

写给叶四

我总是会间歇性地喜欢上一些“带有强烈自毁色彩”的人——

何宝荣、Dexter、何极卿  ……

现在,再加上一个叶四。

这些本性疯狂的人,他们的嗔、痴、笑也格外地疯狂,时不时就逼下人的眼泪来。

他们极端自我,又刁蛮又任性,眼里、心里全没有别人的死活。这样的人,放在现实里,碰上谁,十有八九就能祸害谁。

所以,全世界的人都心疼黎耀辉,而何宝荣,那不过是个该死的疯子罢了,全世界的人也巴不得叶四赶紧死,死了好还雪爷一个光明美好的未来,真巧,叶四也是一个疯子。

这些疯子都是情场里的好手,生就一副好皮囊,万花丛中过,片叶不沾身,一副恃靓行凶、睥睨众生的嚣张态度。他们比旁人都潇洒,来去自由、进退自如,是平凡生活里让人欲罢不能的罂粟花。

可是人们通常都不知道,这世间大大小小的“天分”不过都是从“伤口”里长出的带血的翅膀:“不怕死”的人是因为挣扎过“命比纸还贱”的世道,“不走心”的人也是因为经历过“真心被亏欠”的过往。

所以,会操纵人心的人,从来都不是什么天赋异禀,只是“爱”缺得多了,总会修炼出一些“自欺欺人”的生存技能。没有哪个浪子在数不清的情人流转之间,感受到的是幸福与满足,可是纵使再空虚,这点周旋于众人之间的微弱存在感也总能“慰情聊胜无”。



第一次看《春光乍泄》时,我还是很小的年纪,其实压根都看不完全那些阴暗晦涩的场景。但我一直都忘不掉,何宝荣傲娇地把黎耀辉找回来,又痛骂着赶走,最后一个人缩在床上抽泣的那个画面。那个画面让当时懵懵懂懂的我,一遍又一遍地扯着我的爱人说,何宝荣他苦啊,他好苦。

我那时分明还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时节,嘤嘤呜呜半天,也丝毫说不上一句他何宝荣好苦的道理,但我就是知道,他苦,尽管那苦看不见、也不足道,甚至十有八九还是他自作自受、活该而已。

可是,这世界上折磨人心的东西,哪里又有高低贵贱之分、哪里又真正分得出活该还是不活该呢?不过都是一番个人的内心曲折,不足为外人道罢了。

那个初识何宝荣,就哭到爆肝的夜晚,爱人只能是哭笑不得地哄了我一夜。但很久以后,爱人还是说出了真心话——

你不要小小年纪,就犯这种“自苦”的臭毛病。

是啊,其实我知道的,我不过是在“自苦”罢了。

这世间,大多时候的哭别人,其实都是在哭自己。


我哭何宝荣,是哭那个像何宝荣的自己,就像我哭叶四,也不过是哭那个像叶四的自己。

但这一次,我知道,这最多最多只是曾经的我了,我最多最多只是在为曾经的自己掬一把泪。

那个残忍又自私、疯癫又炙烈的雏儿,终究还是要被“文明”洗礼,被“道德”开化,要蜕变成一个踏实守序、谨慎可靠的良人。

——只有这样,才能活得下去啊。

蜕变失败,或者拒绝蜕变的人,终会被拍死在沙滩上,无从幸免的。

变,或者死,只有这两条路而已。

而我曾经以为,是有第三条路的——

我曾经,死活都不相信曹翁笔下的林妹妹和薛姐姐是“一人两面”——是一个人身上极致的两面性。我接受不了林黛玉终会变成薛宝钗,我甚至接受不了林黛玉可以融合一点点薛宝钗。不,不可能!他们分明就是极端对立的两种体态,林黛玉才不屑于成为薛宝钗,林黛玉就是应该以林黛玉的性情活一辈子。

我以为这就是第三条路啊——不用变,就这样任性地活一辈子不是很好吗?


我是后来才嚼出了另一番滋味的。

何宝荣的故事,停止在他决定改变的那一刻,可惜黎耀辉已经走了。

叶四的故事,在无数个充满着可能性的结局里,他自己选择了死亡。

而林黛玉,也死了。

林妹妹死了,死了的她,留下一座花冢,质本洁来还洁去;但林妹妹也没有死,没死的她,蜕变成了日后呕心沥血、持家一方的薛姐姐。——这是曹翁十年一书的用心良苦,没有什么二钗斗艳,从来都是双钗合一。

我是很后来,才理解这一份“用心良苦”的。老天爷能留给一个人“任性”的时光实在是不长,要活着就要长大。


所以,叶四也要死。

哪怕他其实明明可以戒掉吗啡、收敛心性、把一切都从新来过的——因为他曾经都做到过啊,为了雪爷,他早就戒过了一次吗啡,收起了性子打点家业,早就有了一副婊子从良的举态。如今再来一次,很难吗?以他对雪爷满腔痴狂的爱,以如今好不容易盼来的两人相依为命的光景,再重来一次,很难吗?他明明可以做到的,对不对?

我魔怔于叶四的结局,魔怔了很久。叶四明明不用死的,对不对?我魔怔着又翻开书,看到故事的开头,雪爷乍出场,他最喜欢的书是《红楼梦》,《红楼梦》里最钟意的是薛宝钗。

从来,见开头,便知结局。

叶四当然是可以不用死的。

只是不死的叶四,或者说,那个终能成为雪爷良配的叶四,其实也早不是现在的叶四了。所以,从不是金小丰格外幸运,才守得了雪爷千帆过尽后的细水长流,而是,金小丰之于叶四,从来便是薛宝钗之于林黛玉,是一人两面罢了。这个世界上,如果还有一个愿意活下来的叶四,那他最后,不过也就是活成金小丰的样子。

而这对于叶四来说,确实是太累了。对于那个“又娇又懒又刁又蛮,从早到晚吃醋不吃饭”的叶四来说,确实是太累了。

那个又傻又疯的叶四,终究没有勉强自己活成金小丰的样子,甚至死前还要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把戒指从无名指上褪掉——曾经说好要戴一辈子的戒指,但也只戴一辈子噢!——他又变回了十八岁俊美神气的样子,又可以重新高傲地说:“喏,还给你,我走啦!”


“但愿我可以没成长,完全凭直觉觅对象”

就停在不用成长的18岁,那也很好啊。

于是,我才终于接受了你的离开。

哪怕我仍旧很想大声地告诉你,我的傻叶四,情深不寿,你知不知道?

但我想,你大概会回过头来讥笑我的吧:

“欸,要那么长久干什么呢?你是要活成千年万年的老王八么?”


傻叶四,我已经成不了你了。

我既羡慕着你,又想着要替你活下去。

我很想有一天,我能有资格告诉你,挣扎着熬过去是什么样的感觉?

——是更苦涩,还是更宽广。


(写给叶四,写给ENFP心中那个关于自毁的英雄梦想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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